杭州检察官坐了几趟公交车,发现了大问题,如今…
“公交车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盲人、聋哑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,增加一些其他的提示?”
“无人收费的停车场越来越多,残疾人停车时没法享受费用减免政策。”
……
6月10日下午,杭州市检察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委员、无障碍领域专家、法学专家、群众代表、人民监督员,以及残障人士代表一起考察观摩了183路公交车无障碍设施,并举行了公交车无障碍设施改进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。
以前的183路
VS
改造后的183路
一个月前的一份检察建议
带来的改变
无障碍踏板、轮椅区、轮椅固定带、防撞软板……183路公交车上的这些无障碍设施,改善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体验。
而这样的变化,与不久前的一份检察建议有关。
今年4月,拱墅区检察院(原下城区检察院)针对183路等公交车贴有“无障碍标志”但车厢内未设置轮椅席位、轮椅固定带等无障碍设施的情况,向杭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通过整改消除可能发生的人身安全隐患,同时开展无障碍公交车专项整治。
时隔一个多月,对整改后的183路公交车无障碍设施是否具备规范性、安全性,杭州市公交集团的阶段性整改方案是否科学合理、下一步整改举措是否符合无障碍出行需求,市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形式推进该项监督。
“特殊群体出行不易,杭州市公交集团在无障碍建设上做了很多努力,希望在细节上加以完善,进一步提升无障碍服务的水平和能力。”听证会上,作为特殊群众代表,王国杭首先发表意见。
“我们会结合听证意见完善无障碍公交配套设施建设,完善服务细节、提升软服务水平,让无障碍设施真正发挥作用。”杭州市公交集团负责人当场承诺。
“检察机关将依据此次听证结果进一步跟踪监督,协同解决相关困难与问题,共同提升杭州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。”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说。
信息“天堑”变“通途”
其实,不仅是公交出行的无障碍,一段缘石坡道、一条畅通盲道、一台无障碍升降电梯……这些生活中看似不起眼的“关照”,却是特殊人群的“必需品”。
看得见的无障碍设施日益完善,而那些看不见的信息领域如何实现无障碍?
无人收费停车场的普及,在便利人们的同时,却剥夺了残疾人停车收费减免的政策福利:根据杭州相关优惠政策,残疾人驾车驶离停车场时,只要向工作人员出示残疾人证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,就可以减免停车费。但使用无人收费系统后,车辆只要靠近闸机就会自动完成扣费,减免优惠自然落了空。据不完全统计,仅在杭州,这样的“三证”持有者有4000多人。
残疾人群体的利益被忽视,并不只是停车收费这一件“小事”:在富阳的浙江省盲人学校附近,十字路口没有安装声响提示装置;听力、语言障碍人士遇到突发情况、突发急症需要急救时,120电话呼救系统却无法文字输入……今年1月,杭州市检察院在去年开展设施无障碍专项监督行动的基础上,将监督领域向信息交流无障碍拓展延伸,重点聚焦出行、办事、文化等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活动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,以公益诉讼保障特殊群体利益,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、困难事。
临安、萧山等地安装更新198座公共停车场自动收费系统,完善1243条残疾人车辆信息,确保残疾人停车费用优惠不落空;
在富阳,全省首批四个新型智能交互式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上线,盲人可以安心过马路;
建德市急救指挥中心120紧急呼叫系统增设文字信息报送和一键呼救功能,杭州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无障碍办等召开磋商会,督促全市卫健系统完善医疗急救文字报警功能。
作者 || 许梅 方芳 朱兰兰